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人才教育

关于做好2026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6-01-22 09:44: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点击:


关于做好2026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指导组、各位导师及博士、硕士研究生:


 为做好我学院2026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前期准备

 学位申请所有流程,包括提出学位申请(上传论文)、预答辩、学术不端检测、论文评阅、学位答辩均在【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gs.scnu.edu.cn/)完成。

二、学位申请

 1.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按照本学科、专业制定的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完成学位论文。各团队、各导师应对研究生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坚决抵制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研究生应按照本单位的时间表和要求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2.所有博士学位论文和需重点关注的硕士学位论文均须组织预答辩需要重点关注的学位论文范围详见《华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华师研院〔20251号)第七条规定。

 3.本学院导师、学科专业指导组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对申请材料严格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学分、学习年限、导师和指导组意见、以预答辩和重合率检测为主的学位论文审查等),审查通过的,受理学位申请。若在论文审查过程中发现异常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论文重合率较高),将向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告。

三、专家评阅

 学位论文专家评阅须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实行双盲评阅。评阅意见须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发给导师审阅并由其送达研究生。符合学校规定的,进入答辩程序。

四、学位答辩

 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组织,答辩信息应提前5告知学院研工办工作人员,答辩信息将提前3日在各培养单位网站首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学位答辩原则上应以现场会议的形式进行。

 学校将自2026年起开展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意参加优秀论文评选的,须在答辩程序中增加推优环节,详见《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华师研院〔20256号)。

五、学位审议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组建不少于3人的成果认定工作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本学科、专业制定的具体要求。

 2.学院将认真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确保会议有效、规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认真行使审议职责,对重点审议论文严格审核,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对于在国家和广东省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学位材料提交与论文质量管理

 1.根据学校保密工作有关要求,凡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论文必须根据学校规定事先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开题及撰写,并按有关要求安排送专家评阅及答辩。在提交终版论文时提出的定密或内部论文申请一律不予接收,且将按文件追究相关责任。内部论文须正常参加抽检,涉密论文解密后将100%列入省和国家抽检名单。

 2.为加强学位授予全过程质量管理,学校逐步落实学位论文公开制度,已于20256月起公开博士学位论文,将于20266月开始公开以下学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2027年开始公开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学位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交《华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和《汇总表》。

 3.各位导师、研究生应严格按照本单位的时间表完成学位申请事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4.夏季批次学位获得者须于620日前提交最终存档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学位论文,向各部门提交的版本务必一致,均需签字盖章完备,将用于学位论文抽检和论文公开;论文封面题目、导师须与系统一致,用于学位数据上报。此前各环节审议版本的学位论文纸质版可不使用学校统一封面胶装,除必要外无需彩打。

 研究生院和研究生教学督导将随机对各单位学位审核过程进行督导检查,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审议处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学位申请相关通知的发布、传达和协调工作,导师和研究生在学位申请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院研工办,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丁翀老师

 话:02039311265

 箱:dingchong@m.scnu.edu.cn

 

 

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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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夏季学位通知.zip

附件2 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2026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时间安排.xlsx

附件3 论文模板与论文撰写规范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zip

附件4 论文模板与论文撰写规范 0857资源与环境.zip

附件5 环境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要求_2024.0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