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2024年拟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名单公示
按照《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经学院审核、专业指导组复试,现将我院2024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接收专业代码 | 接收专业名称 | 姓名 | 复试成绩 | 推荐学校 | 学制 | 专项计划名称 | 备注 |
1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陈微 | 89.00 | 五邑大学 | 3 | 普通类 |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1日(共10个工作日)
如对上述公示有异议的,请持实名材料与我们联系。
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9311265
联系人:邹老师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理3栋)203办公室(510006)
备注:
1.近三个月的体检表。可在招生考试处网站(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体检表可于10月26日前邮寄至我院,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收件人和地址见上文。
2.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4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奖助学金标准、学费标准等有关事项请参阅我校招生考试处发布的《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未尽事宜,以我校招考处的通知为准。
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