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人才教育

环境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2-11-18 11:04:17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点击:

环境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完善博士生多元录取制度机制,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强调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进一步加强对博士研究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2023年我院博士普通招考全部采用“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条件

1.符合学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博士报考基本条件。

2.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简称“应届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或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简称“往届生”,国(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

3.截止到博士录取当年的入学时间,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4.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其外语水平(5年内有效,自2017年12月1日以后获得的证明材料均有效)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CET4≥425;

(2)IELTS≥5.5分;

(3)TOEFL≥80分;

(4)专业英语八级≥60;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成绩合格;

(6)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7)近五年内曾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学年以上(需提供进修证明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德、法、意、西语水平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二级(N2);韩国语成绩达到TOPIK4级(韩国语能力考试);俄语达到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B1水平或公共俄语四级水平;

(9)其他外语语种参照1-8点的标准。

5.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和能力、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具体包括:

(1)报考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科研条件要求为:

①在SCI或EI或北大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1篇(论文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且须本人排名第一,或本人排名第二且导师排名第一);

②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须署名第一);

③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须排名前三);

④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须排名前三);

⑤授权发明专利1项(发明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且须本人排名第一,或本人排名第二且导师排名第一)。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往届硕士毕业生和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其科研条件(5年内有效,自2017年12月1日以后获得的证明材料均有效)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论文、著作、项目、奖励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

①在SCI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论文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且须本人排名第一,或本人排名第二且导师排名第一);

②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须署名第一);

③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须排名前三);

④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须排名前三)。

二、选拔程序

“申请-考核”制选拔程序由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审批录取四个环节组成。

(一)个人申请

1.考生必须按照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缴纳博士考试报名费并提交博士报名材料。

2.考生须在2023年3月10日前(以接收时间为准)将各项报名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送(寄)至我院(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理3栋环境学院203办公室,陈老师收,邮编510006,联系电话:020-39311265。信封上注明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报名材料)。

申请材料,请务必按照要求提供,否则视为材料不合格,不能进入报考资格审核;请自备信封按顺序一并放入,务必使用顺丰快递或者EMS寄送。书面材料已经提交,不予退换、退回。未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博士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报考资格审查:主要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完备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

2.专业资格审查

采取量化方法对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进行专业资格审查(满分为100分),审查具体内容包括学业成绩(30分)、外语水平(20分)、学术科研成果和科研经历(30分)、科研潜力及创新能力(20分)等。

专业资格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按照录取规则,以专业资格审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综合考核人数与招生计划数之比不低于1.2:1、不高于4: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申请者名单。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等形式;每位申请者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音视频资料须保留3年备查。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国语、专业基础和综合测评。具体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思想政治的干部、导师或研究生管理人员进行,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国语考核(满分为100分)。主要是采取面试方式,重点考核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基础考核(满分为100分)。主要采取笔试方式,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和研究方法的掌握和理解、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4.综合测评(满分为100分)。主要是采取面试方式,重点考核申请者是否具备攻读本学科博士学位的潜能和素质(包括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成果和科研经历、科研创新潜力和创新意识、研究兴趣、学术视野、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审批录取

各二级招生单位按照申请者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最终成绩(满分100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最终成绩 =外国语考核成绩*20% + 专业基础考核成绩*30% + 综合测评成绩*50%。具有以下其中一种情形者,一律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最终成绩未达到60分者;

3.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6.被认定有考试作弊事实者。

三、其他

按照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电话:020—39311265

网址:http://soe.scnu.edu.cn/

 

附:《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考试大纲》

 

 

 

环境学院

 

2022年11月18日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考试大纲.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