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告。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接收专业、人数
请参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华南师范大学推免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拟招收推免生(含直博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 备注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20 | 普通推免 |
071300 | 生态学 | 5 | 普通推免 |
070302 | 分析化学 | 1 | 普通推免 |
070304 | 物理化学 | 1 | 普通推免 |
070503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1 | 普通推免 |
085701 | 环境工程 | 12 | 普通推免 |
0703Z2 | 环境化学 | 2 | 直博生2名 |
070304 | 物理化学 | 1 | 直博生1名 |
三、报名申请程序
(1)第一批: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前,申请者应于9月23日12:00前,在我校系统(http://yzsys.scnu.edu.cn/#)进行预报名。其中,经复试拟接收者还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预计9月28日左右开放)进行报名,并完成后续流程。
(2)第二批:如有空余指标,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申请者可于9月29日12:00前,直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预计9月28日左右开放)报名,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后续流程。具体情况见我院网站。
2.资格初审
申请者需在我校预报名系统按要求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本科历年成绩单,应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相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主要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著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3.发送复试通知
申请者在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应在限时内答复是否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试
1.复试时间:第一批:9月26日;第二批:9月30日(暂定)。以考生收到的具体通知为准。
2.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3.复试程序:考生收到复试通知→按要求提交复试有关材料→参加复试→确定拟接收名单。
4.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网址如下:(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
(5)直博生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https://yz.scnu.edu.cn/a/20181203/323.html)。
五、拟录取
1.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本单位网页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3.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六、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8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二等奖每年5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三等奖每年1000元/生,获奖比例20%。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助管800元/月,助教600元/月,兼辅1000元/月。
6.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8.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研究生院网站,其它二级招生单位设立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3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
(1)学校招生咨询办公室
咨询电话:(020)85213863
(2)环境学院
咨询电话:(020)39311265
联系人:陈老师
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