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端午 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学院教职工:
根据省纪委省监委、学校纪检监察室关于做好“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为学院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生态环境,结合学院实际,对相关工作作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学院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学院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近期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可关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和南粤清风等纪检监察机构公众号),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强化预防提醒、警示教育。统筹开展学院自查自纠等治“四风”树新风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二、突出监督重点。学院纪委将结合节日期间“四风”发生特点、作风建设和当前工作,强化监督检查。一是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针对经费负责人使用科研经费违规报销个人和家庭人员节假日出行及生活开支,人财物富集部门人员节日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和收受礼品、礼金,领导干部违规变相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节日病”,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二是聚焦“酒杯中的奢靡之风”,围绕公务接待有关制度,监督检查违规购买、消费、收送高档酒水等问题,持续释放从严信号。三是聚焦统筹疫情防控,防输入、防扩散、保运转等关键环节开展明察暗访。
三、巩固文明新风。以“五一”、端午节点为契机,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勤俭文明过节反对铺张浪费,摒弃在操办喜庆事宜中讲排场、搞攀比、大操大办等歪风陋习,以优良党风引领社会风尚。
四、加强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及时移交学校纪委处理。
环境学院纪委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