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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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团员参加环境学院第三期党校学习的通知

2021-10-19 19:21:18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点击:

各团支部:

为扎实做好学生党建工作,环境学院分党校第期培训班即将开班,请各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入分党校学习。现将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员条件

各团支部推荐的党校学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原则上要求递交申请书半年以上)。

   (2)学习表现: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期间历年综合测评或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在班级前60%以内(含60%);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要求在2.2以上,原则上不能有重修纪录。

   (3)工作表现:工作积极,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和支持校、院、年纪以及班级的工作,成绩显著。

   (4)群众基础: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团组织推优赞成率超过50%以上,群众无明显反对意见。

(二) 推荐程序

    (1)团组织推优。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大会应当有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的团员参加,赞成人数应超过到会团员的50%;因故未能参加团员大会的团员,向团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记入。团支部委员要认真记录每位推荐对象的赞成、反对票数,并作为档案进行保存。

    (2)团支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将名单电子版报到各年级团总支,年级团总支收集统一送年级辅导员审核,并于102211点前将本年级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发送到学院学工办公邮scnuhjxg@163.com

    (3)学院团委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及时向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推荐。

    (4)党支部审察。对团组织推荐的培养对象,党支部应当认真审察,充分听取培养人和群众的意见,审察合格向学院党校推荐,参加学院党校学习。

    (5)学院党校审察。对党支部推荐的对象,学院党校进行认真审察,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参加党校学习,根据计划进行培训,按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三)“推优”名额安排

本期党校培训班计划总计培训100人,其中:研究生20人; 2020级本科生30人;2021级本科生40人,其他年级本科生10人。

 

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分党校

20211018


文件下载:环境学院第三期分党校学习人员名单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