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人才教育

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含直博生)

2021-09-26 15:33:24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点击:

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含直博生)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请参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华南师范大学推免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拟招收推免生(含直博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专业类别

学制

学习方式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034

环境学院

学术型

三年

全日制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12

034

环境学院

学术型

三年

全日制

071300

生态学

4(含直博生1名)

034

环境学院

学术型

三年

全日制

070302

分析化学

1

034

环境学院

学术型

三年

全日制

070304

物理化学

1(含直博生1名)

034

环境学院

学术型

三年

全日制

070503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1

 

三、申请和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学生填报专业志愿,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可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之前(预计9月28日左右)请使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yzsys.scnu.edu.cn/#)进行意向填报,但最终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2.环境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学生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学生回复。申请学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学生复试。

复试时间:2020年10月13日下午14:00-17:00。

复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理3栋环境学院410会议室。

复试形式:面试。

复试内容: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养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

(1)外语水平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2)专业素质考核: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研究动态的掌握和了解情况,以及科研创新成果等。

(3)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核考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社会实践经历等,尤其要切实加强诚信评判,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总成绩为100分。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申请学生需向环境学院交以下书面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资料下载栏目(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5)直博生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https://yz.scnu.edu.cn/a/20181203/323.html)。

5.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环境学院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学生须按要求及时在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同时,环境学院将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招生考试处或环境学院网页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将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6.环境学院将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7.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四、奖励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每年8000元,获奖比例40%,硕士二等每年5000,获奖比例40%。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100%(非全日制或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4.社会资助奖助学金;

5.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6.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8.其它奖助政策可登录环境学院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五、接收直博生相关事宜

1.直博生的招生对象为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接收直博生的专业为我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具体以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直博生招生计划不超过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的20%。

3.直博生学制为5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奖助学金具体详见《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4.直博生在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后毕业时未获学士学位的、或受到处分的、或伪造材料的、或故意隐瞒可能影响其录取资格重要信息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六、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2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办公室

咨询电话:(020)85213863

传    真:(020)85213484

招生网址:http://zkc.scnu.edu.cn

招生监督办公室

电子邮箱:zsb03@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