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课程内容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的课程是由省教育厅委托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制作的,免费提供给学校的教职工使用,打开网页HTTP://zy.gdedu.gov.cn找到“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题培训”课程即可观看。培训课程内容及培训对象见下表:
类别 | 培训内容 | 培训对象 | |
1 | 主体课程 | 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策略
| 学校全体教职工及在校工作人员 |
2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校园防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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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卫生健康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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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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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岗位课程 | 学校晨检及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 分管校领导、班主任、辅导员、校医、从事清洁卫生消毒的人员 |
6 | 学校日常防控操作规范(戴口罩、洗手、各场所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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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校园餐饮食品安全防控工作指引
| 分管校领导、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从业人员 | |
8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学校防控核心知识示范课(分小学版和中学版)
| 学校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校医 | |
9 | 疫情大环境下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团体建设及干预要点
| 分管校领导、心理健康教师、校医、后勤管理人员、班主任、辅导员、科任教师 |
二、培训工作要求
1. 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职员工的培训工作,确保各类教职员工培训全覆盖。
2. 通过本次培训,教职员工应掌握传染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新冠肺炎基本知识、新冠肺炎日常防控操作技能及新冠肺炎应急处置措施等四项基本内容。
三、联系方式
周老师、李老师:020-85211057
人事处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