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人才教育

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0-02-21 22:13:14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点击:

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

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指导组、研究生导师及有关博、硕士研究生:

为做好学院2020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结合疫情防控的要求,确保学位申请者的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师〔2020〕14号)执行。所有的学位申请材料及规章制度均可在研究生院网页的学位工作栏“规章制度”和“资料下载”下载。请务必查看,并遵照执行。

二、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欠费研究生不予进行毕业审核与学位申请工作,学院在向学位办提交学位申请人员名单时,会认真审查学位申请人员的缴费情况。

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指定专人审查学位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包括申请年限、学位课程、科研成果等等),符合学位申请条件,具备学位申请资格者才列入学位申请人员名单上报校学位办并进行系统内操作。

四、研究生学位论文在送审前必须通过学术不端检测,检测通过的学位论文才能进入送审程序。所有论文由学院统一检测,重复率合格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将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论文选题、论文内容、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等进行认真审议,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五、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在送审前必须进行预答辩,预答辩要求按《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师[2020]14号文)执行,预答辩方式将视疫情防控情况选择(视频答辩、音频答辩或其他形式),预答辩通过后,方可安排学位论文送审。

六、根据学校保密工作的统一要求,凡涉密的论文,必须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华师党委[2014]4号)要求实施操作,按要求申请定密、定级,报学校保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开题及撰写,并按有关程序进行论文送审、评阅及答辩(注:内部论文不属于涉密论文,送审程序和普通论文一样,仅在学生离校提交论文给校图书馆时,可以向图书馆提出申请并在一定年限内不予公开)。

七、答辩后的学位论文终稿,学位申请人员除按要求提交给学院研工办外,还需自行提交给校图书馆(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完成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请登录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http://lib.scnu.edu.cn/)-> 学位论文提交。如有问题可向校图书馆咨询,咨询电话:020-85214543-803,联系人:龙老师,E-mail:liblwtj@scnu.edu.cn。

注:纸版学位论文书脊位置需要有:论文题目,姓名,年份等信息,如博士论文对应打上: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题目,姓名,2020年夏季;硕士论文对应打上:华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姓名,2020年夏季。书脊底部请留3CM空白。

电子版学位论文封面不允许扫描图片,须使用图书馆提供的规范封面。(可从图书馆论文提交说明网页下载)

学生自行提交给图书馆的学位论文(含电子版)将用于学校图书档案建设及相关部门学位论文抽检,提交给学院研工办的学位论文将最终提交给学校档案馆以及教育部学位中心、省学位办官方指定的学位论文信息采集机构(用于学位论文抽检),请确保所提交学位论文为同一最终版本。

八、请各位老师、同学严格按照《华南师范大学2020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安排学位申请事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希各周知。疫情防控期间学院原则上不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含预答辩)和论文集中评审,将充分利用网络视频、音频和电话等方式进行答辩和评审工作。如研究生院因疫情防控调整时间节点的,学院也将根据情况调整时间节点,请留意后续通知。

九、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学位申请相关通知的发布、传达和协调工作,老师和同学在学位申请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院研工办,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8928895553

邮  箱:20200126@m.scnu.edu.cn

 

附件:1. 环境学院2020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时间安排

2. 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硕士科研成果审核表

 

环境学院

2020年2月20日

  

 

附件1:

环境学院2020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对 象

步  骤

具体工作内容

3月10日前

研究生/导师

提出学位申请,

提交科研成果,博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

研究生向学院研工办提出毕业及学位申请。注:仅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需要提交延期答辩申请表给学院研工办、校学位办。

 

博士研究生向学院研工办提交:

1、博士学位申请审核表(电子word版,以专业+学号+姓名命名,纸版后补);

2、博士就读期间科研成果电子版。原件及复印件[成果复印件上请划出作者、所在单位、发表时间等信息,注明成果级别信息,由导师审核签字,SCI,SSCI、A&HCI、EI,ISTP、ISSHP等收录的,请提交收录证明(学校图书馆可以开具)]后补。

3、提交电子版博士学位论文,以学号+姓名命名。

 

硕士研究生向学院研工办提交:

1、硕士科研成果审核表(电子word版,以专业+学号+姓名命名);

2、硕士就读期间科研成果电子版。原件及复印件后补。

3月25日前

学院

审核学位申请人员申请条件及缴费情况;

审核研究生科研成果,学位论文送审材料;

硕士研究生3月18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

完成学位论文查重;

组织博士学位申请人员预答辩;

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领取论文封皮(视疫情防控情况)。

1、审核学位申请人员申请条件:申请年限、学位课程成绩、科研成果要求等是否符合学位申请条件,是否完成缴费后,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毕业申请人员名单(已经毕业仅申请学位学生,审核上述条件后,直接向学位办提出申请,但请向学位办备注说明)。

2、审核博士生学位申请审核表(按照模板及填写要求审核)、科研成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学生,复印件审核后由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审核硕士科研成果审核表、科研成果材料。硕士研究生3月18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学号+姓名命名)。

4、审核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完成学位论文查重。

5、组织博士学位申请人员预答辩,通过者方能进入送审环节。

6、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学院毕业申请人员名单,通过人员在系统内设置为毕业状态。

7、向校学位办提交:

(1)博士生学位申请审核表(电子word版,纸版视情况)、科研成果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电子PDF版,以学号命名,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MB;隐去个人及导师姓名;删除文后感谢辞)及学院博士学位申请汇总数据表(附件4)。

(2)学院在系统上维护学位申请名单,导出当次学位申请名单(与系统内一致,不得手动增减数据,如有增减,请注明);

(3)学院填写学位申请人员情况说明

8、学位办根据学位申请名单及情况说明发放论文封皮等答辩材料(视疫情防控情况)。大学城领取请联系吴军青老师,电话:39310084。

4月至5月1日前

学院/学位办

组织学位论文送审

1、博士学位论文由学位办组织安排;

2、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安排。

5月20日前

研究生/导师

答辩申请

1、根据送审结果,系统内填写提交答辩申请;

2、系统内填写提交学位上报采集信息;

3、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具体见学位材料提交说明)。

学院

答辩安排

1、审核答辩申请(硕士由学院直接审核,博士学院审核后还需学位办确认);

2、组织安排学位论文答辩;

3、完成系统上答辩信息录入。

6月5日前

学院

审核学位申请材料,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1、审核学位申请材料;

2、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3、完成系统内分委会讨论管理模块信息填写操作;

4、填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情况报告(纸版,见本通知附件3)。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请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给专业学位办公室;

5、向学位办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具体见学位材料提交说明)

学期结束前

学院

发放学位证书,整理移交学位档案。

1、发放学位证书给学生

2、整理、移交学位档案材料给档案馆。

 

注:学位申请通知及学位申请各项材料请到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文件下载:附件2:环境学院硕士科研成果审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