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通知公告

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2-03 11:52:26 来源: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0-02-01 点击:

各学院、各单位:

近日,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蔓延,习近平总书记在1月27日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学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成立校院两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组,春节期间工作不停顿,接连召开数次疫情防控工作协调会,紧锣密鼓做好信息收集上报、舆情应对和各项防控工作。经研究,现就开学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将延迟开学。原定新学期开学时间为2月24日,根据上级通知精神,我校决定延迟开学。开学的具体时间,学校会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有关要求第一时间另行通知。校内外所有实习和社会活动,在开学之前均不得进行。

二、没有特殊情况,学生不得提前回校。请各单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小组向师生再次强调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提前回校。若有特殊原因确需提前回校的,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单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小组摸清情况、研究同意后提交至相关职能部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国际交流合作处),由职能部门研究同意后提交至学校防控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方可回校。

三、防控范围要覆盖学校所有公共场所和各类群体,不能遗漏。各学院各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信息排查上报,落实好各项防控工作;校医院负责做好传染病门诊的分诊,做好疫情监测上报和消杀消毒指导;后勤管理处负责做好校园公共场所保洁和消杀消毒,加强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处负责做好校园进出车辆和人员排查工作,维护校园秩序;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继续教育学院分别负责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开放学院学生的信息排查上报;离退办、离退休教工协会负责离退休教职工信息排查上报;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负责校园商铺及华师大厦等经营实体人员信息排查上报。

四、各学院各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好本单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小组作用,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和疫情报告制度。各学院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各项工作领导有力、落实到位。

 

 

华南师范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日